洲頭嘴隧道第一批拆遷戶斥補償不公
  官方回應:不可能拿現階段的情況去套用以前的情況
  南都訊 記者魏凱 實習生陳紅艷 在昨日市建委接訪現場,十幾個洲頭嘴隧道第一批拆遷戶集體上訪。他們提出,同樣是該項目的拆遷安置,最近拆遷的住戶獲得的安置房是電梯房,而他們當年最早拆遷拿到的只是每平方米7500元的貨幣補償,兩者差距太大,要求政府增加拆遷補償。
  拆遷戶:拆遷方應履行承諾公平補償
  “我們當年是最早簽協議支持市政工程建設的,怎麼反而得到的待遇還不如釘子戶?”昨天上午,十幾位洲頭嘴隧道工程拆遷戶代表到市建委接訪現場,自稱遭遇拆遷補償不公平的問題。他們反映,近一年來才簽訂拆遷協議的拆遷戶獲得安置同地區的電梯房,這些電梯房所在小區的環境也不錯。而他們在2009年之前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,由於當年的安置房地段差、間隔不好,所以他們當時只選擇拿每平方7500元的補償款。
  拆遷戶代表提出,當年拆遷方曾口頭許諾即使早簽協議,萬一後面的補償有提升,他們能拿到提升的補償費。所以,他們希望拆遷方能履行承諾。
  道擴辦:希望拆遷戶能尊重協議
  負責洲頭嘴隧道拆遷的市道擴辦負責人現場進行解釋,整個洲頭嘴隧道工程拆遷拖了9年。2005年是按廣州市最高標準開出的補償價,每平方4500元。當時的價錢能在市場上買到二手房,所以有1/3的拆遷戶簽了約。2009年再次啟動拆遷時,調高了補償標準到7500元,也對2005年拆遷的一批補償了貨幣差。這個價錢當時同樣能在市場上買到二手房,所以也有1/3的拆遷戶簽了約。但近幾年,隨著政府政策的變化,後面簽約的多數是以房屋補償為主。由於拆遷戶都是簽訂了拆遷協議再拿款離開,希望拆遷戶能夠尊重協議內容。
  市建委主任侯永銓表示,隨著條件的變化,市政工程的拆遷補償目前盡可能以安置房為主。安置房為盡可能利用三舊改造的地塊,所以都蓋成了電梯樓。但不可能拿現階段的情況去套用以前的情況。“我們回去會專門分析研究你們的訴求是否符合政策。如果符合政策,該補的就補。如果你們認為最後的處理還是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,也可以去走法律程序解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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